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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建设中医药强省工作专班的通知

时间:2026-02-26 16:46:15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作者: 点击数:9147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建设中医药强省工作专班的通知

晋政办函〔2026〕1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为全力推进建设中医药强省工作,经省政府同意,成立山西省建设中医药强省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统筹协调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对全省中医药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有关中西医协同、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汪海洲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曹荣湘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  波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成  员:王  敬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金碧  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

        赵  瑞  省科技厅副厅长

        李志松  省工信厅一级巡视员

        曾庆勇  省民政厅副厅长

        郭林春  省财政厅副厅长

        吴海亮  省人社厅一级巡视员

        姚继广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肖永红  省商务厅副厅长

        金  璋  省文旅厅副厅长

        郭新安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杜  荣  省体育局副局长

        张永胜  省委金融办副主任、省委金融工委副书记、省地方金融管理副局长

        冯  智  省医保局二级巡视员

        岳奎庆  省林草局副局长

        赵思俊  省药监局总检验师

        赵  洪  省供销社一级巡视员

        陈振雷  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三、运行机制

(一)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卫生健康委主任兼任。专班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现履职人员进行递补,专班办公室应及时动态调整,并按程序向专班组长汇报。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中医药工作有关问题,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将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提交专班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增加省有关单位作为成员单位。

(三)专班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协调解决建设中医药强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专班自成立起运行时间为3年,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确需继续保留的,应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2月3日